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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力促发展各类创业投资
2016-08-13 点击:

 支持国企设立或参股创投企业和母基金

  在着力为实体企业降低成本后,国务院再出招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9月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释放社会投资潜力助力实体经济。会议还部署建设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相关工作,提出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另外,山东临沂女孩徐玉玉遭遇电信诈骗不幸猝死一案近日引发舆论高度关注。针对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的现状,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草案完善了有效开发利用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制度,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靠法律手段加大对利用“伪基站”等开展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戒力度。

  支持国企参与创投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坚持市场主导,发展各类创业投资,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稳增长、调结构。

  会议确定,丰富创投主体和模式,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培育合格个人投资者,壮大面向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的天使投资。按照内外资一视同仁原则,放宽准入、简化管理,鼓励外资扩大创投规模。有序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创投引导基金。

  发挥主板、创业板和地方性股权交易场所功能,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机制,规范发展专业化并购基金,支持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等开展直接融资业务,畅通创投的上市、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退出渠道。

  加大政策扶持,对专注长期投资的创投企业在税收优惠、债券发行、政府项目对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同时,会议确定,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依法依规、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或参股创投企业和母基金,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称,国有企业在从银行手上获得贷款方面具有优势,很多国有企业资金用不完,难以找到合适的出口,甚至可能会变相提高利息向民营企业放贷。而通过设立创投企业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可以提高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可以为国有企业多余资金找到投资出路。

  对实体经济从减负再到“输血”

  所谓创业投资是指专业投资人员(创业投资家)为以高科技为基础的创新公司提供融资的活动。与一般的投资家不同,创业投资家不仅投入资金,而且用他们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和信息网络帮助企业管理人员更好地经营企业。

  近年来,我国创投正经历着快速发展的“黄金期”。在今年8月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表示,虽然说去年下半年以来,创业投资发展有所放缓,新募集的资金数量、投资案例的数量等部分指标出现了波动,但今年上半年,可投资的资本存量仍然增长了5.1%,规模达到4100多亿元,相当可观。

  而今年以来,IDG资本、霸菱资本、野村资产等多家国际创投分别落户广州、深圳等城市。有业内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中国正成为全世界创投资本关注的焦点。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产业升级阶段,中高端的实体企业缺钱既需要来自国内的资金扶持,也需要国外的资本支持,从而推动中国科技更快进步。

  近年来,推进实体经济发展,一直是国家经济政策重点之一。针对社会普遍反映的实体经济企业成本高的问题,今年8月22日,国务院就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是,经过1~2年努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胡星斗认为,促进创投发展是从金融角度,降成本是从财政角度,从经济的两个主要方面发力,对于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来说,可谓是“及时雨”。“从数据看,中国实体经济处于加快恢复的过程中。一些财政、金融措施正在产生效果。”

 

(本文转自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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